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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开发票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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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发表于 2018-10-27 11:35:32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首先说明,代开发票万万碰不得,因为受伤的最后基本都是买票的人。开票人未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劳务而代索票人开具发票的行为均属于虚开发票。由于代开发票可以收取一定的手续费和代收各种税费,不必付出太多的劳动,也不用负担风险,又给单位带来一定的经济效益。因此,一些单位会挖空心思地与税务部门沾上边,采取各种各样的方式,到税务部门大量领购发票。

代开发票有两种情况,一种是虚开发票。也就是是空白发票本身就是伪造的,其开具内容就谈不上真实了;还有一种是发票是真的、从税局领购的,但是开具的业务内容不真实。通过仿制技术开具假发票,按照票面金额提点收费;假发票被查获的风险高,这类发票的提点不超过2%。而代开真发票的提点则多在3%—5%之间,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提点甚至可以达到10%。开假发票是成本近乎为零的空手套白狼买卖,若开具金额为10万元的发票,按照2%提点可赚取2000元手续费。         

假发票多以不需认证的发票为主,但是伪造成本高,很容易识别,毕竟发票都是有防伪手段的,再加上现在税局都开通了网上查询功能,这类发票的受票方还是容易防范的,这类发票特别一点的就是克隆发票,即对真票的复制使用,用同一抬头和同一发票号码向多方虚开发票,主要是犯罪分子应付网上查询开发的,克隆票对于一般企业是很难查出来的,因为网上查询真伪发票一般不会显示受票方,这类发票只能到税局去查、而且必须是开票方管辖税局,当然如果以后发票电子底账全国全票种覆盖,受票方管辖税局也是能查的;如果实行电子发票就更方便了,企业进入自己的电子税务局账户就能实时查看收到的发票了,如果有实体发票 但没有电子发票,说明你收到的是假发票。

常说的“代开发票”多为后一种,即发票是真的、从税局领购的,但是开具的业务内容不真实,也分好几种类型。 有一种就是注册虚假公司,大多是用假身份登记注册,多以商贸公司为主。注册后会休眠一段时间,这段时间多为在外招揽虚开业务,然后在某一个月从税局大量领购发票开具,开具后在月底全部在开票系统内作废,同时上报开票数据给税局,但是会将纸质发票卖给“客户”,“客户”拿到票后会到网上查询,发现发票是“真”的,如果是专用发票,“客户”会放心回家认证,认证也是能通过的,但是次月就会被税局发现,因为开票方报税数据会与认证数据比对,你把作废发票当正常发票认证,作死!接下来就是各种查你。
举个栗子,皮包公司A到税务部门骗领一本千元版普通发票,票面限额25万元,然后将其以3%的手续费,全部虚开给企业B,获取7500元手续费。A领取发票的成本50元,因是皮包公司,最终一走了之,不做账、不缴税,净赚7450元。

而企业B花了7500元,虚开了25万元的发票,将其全部列入成本开支,冲抵账面利润,仅企业所得税一项,就偷逃了6.25万元。

也有用自己的发票给别人代开,收取一定手续费,然后以“大头小尾”的形式做账的情况。
举个栗子:酒店C为为饭店D代开100万元的普通发票,同时在自己的记账联动点“手脚”,写成10万。虽然要就10万元的“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2.5万元,以及数千元的营业税等;但就100万元的发票进行5%的提点,可获取5万元手续费。而饭店D花了5万元,虚开100万元发票列入成本,仅企业所得税一项,就偷逃了25万元。

还有一种是发票开完后不作废,也正常报税正常申报,但是开票要交税啊,没事,欠着,下个月继续开,直到把发票用完为止(欠税企业不能领票,特殊情况除外)。也是一次性的生意,打一枪换个地方,这种虚开比上面的讨厌一点,因为犯罪分子是正常报税申报的,只是欠税,税局即使立即发现了,也不能认定你就是虚开,因为纳税人有可能暂时没钱交税,不会立即往虚开上想,特别是专用发票,这样做就避开了专票稽核的即时性,“客户”不会马上发现(因为税局 不会立即发现),等到欠税时间长了,税局来找虚开企业问问“怎么税欠这么久啊”的时候,才会发现压根联系不到企业,这才采取措施,“客户”才会被请喝茶,补税、移送稽查等等,总之买这种发票死的时间后一点而已。

还有就是利用特殊商品做文章。即农产品收购发票虚开虚抵,首先犯罪分子会注册一些粮油商贸、农产品商贸、药材商贸企业等等(甲),甲虚开农产品抵扣发票(甲是收购方,国家考虑到农户开票不便,允许购买农产品的企业向农户开具收购发票作为交易凭证,收购方凭借自己开出的农产品发票进行增值税进行抵扣,即自开自抵),有了 抵扣,就能堂而皇之的虚开销项发票(专用发票)。这类企业虚开行为有一定规律,税局也早已建立相关的防控机制 ,但因为虚开发票数据全部在税局掌握之中,只要去查,就能发现,只是时间问题,那么最后倒霉的还是那些“客户”,补税、移送稽查、进号子。  

或者利用免税商品做文章。典型的就是苗木、花卉、药材等 经济作物商品,犯罪分子注册一些合作社、农场等等,到税务局以公司加农户的 名义申请免税,然后蛰伏一段时间 ,时间一到就拼命对外开发票,受票方多为房地产相关行业、药材加工行业等等,特别是房地产行业。   

还有票货分离的虚开行为,比如零售环节不要对外开发票 ,那零售商就不会问上游要发票(要发票干嘛,要了发票就要贴税,还有你手上压那么多发票等税务局查你 销售吗?这样批发商 那边又会存在类似情况,依次传导,整个生产销售流程就会存在大量的不需开票交易,所以增值税申报表附表一里才会有“未开具发票 ”一列,现在比较突出的是大中型零售商和贵重商品的虚开,典型的就是近年频发的黄金票案 ,大量的虚开发票在市面上流窜也就不奇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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